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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追偿债务人要什么材料

抵押担保 2024-02-01 1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提供债务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2、提供的目的是用来证明主体资格的存在;3、提供的就是债权证明(欠条、合同、还款计划等);4、如果对方是公司的话,还需要提供其企业信息。
  •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 担保人履行债务后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偿还期限。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自己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1、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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