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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卫生间反水,导致1楼财产损失,责任怎么划分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2-02 10:5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一楼由于楼上漏水造成损失,楼上负责。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可以法院起诉对赔偿处理的
  • 可以要求楼上承担责任。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本人来承担;如果是属于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这个损失应当由本人、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确,楼上楼下空间分割部分——也就是楼下的房顶、楼上的地面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维修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承担,也就是公共维修基金。不过,如果共有部分出现的问题是建筑质量或建筑缺陷造成的,且房屋尚在保修期内,则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法律分析:做一个定损,明确责任,因浸水给楼下造成的损失楼上都应该承担,再作后期的法律工作。
    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楼上的过错导致漏水,那么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直接的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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