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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中途离职回家工资给不给

讨薪 2024-02-01 0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学生工中途离职回家,如果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了离职程序,且未给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则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但如果学生工未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工资或押金作为惩罚。 因此,建议学生在离职前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己的离职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合理的规定,学生也应该及时提出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双方协商;
    2.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3.向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法律分析:员工在离职时,单位应该结清工资,如果不能结清,那么需要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那么单位就必须结清,否则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
    1.双方协商;
    2.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仲裁;
    3.向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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