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产假期间,发放生育津贴最后一笔,公司倒闭没有交社保,生育津贴又收到了,会被社保局要求退回该月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4-02-01 13:5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您向当地社保局咨询,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了解您是否有权获得生育津贴
  • 您好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是在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与公司没有关系
  • 你好,没有社保可以拿经济补偿金的z
  • 你好,要看什么原因造成的
  • 不合理的可以去仲裁的
  • 法律分析: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根据北京的规定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 你可问问单位
  • 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费,但你依然收到了生育津贴,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被社保局要求退回该月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的发放是基于女职工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前提下的。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费,理论上讲,社保局是没有义务为你发放生育津贴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