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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车辆起步被后车追尾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02 08: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一般由后车负主要责任或全责。
    【追问】这个主要依据是什么呀
    【回答】追尾的一方未保持安全距离。
  • 通常直接报警按事故认定书维权
  • 你好,根据描述后车主责或全责
  • 需要交警根据现场的勘察情况进行确定,看对方是否存在违章行为,由交警划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法律分析:追尾责任划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前车没有尾灯导致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路上停车没有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车放了警示标志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4.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法律分析:一般是由后车负主要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追尾责任的划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追尾交通事故的,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专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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