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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一份寒假工,没有做到商量好的时间提前离职,老板以赔偿店里损失的原因扣了我七天的工资,一开始商量的前三天试用期不干满不发工资,没说年前提前离职扣除全部工资,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2-04 11: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你认为老板扣除你七天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老板协商:你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老板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如果老板同意支付,你可以要求老板签署一份书面协议,以确保老板履行承诺。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你与老板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调查此事并给予你帮助。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你与老板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他们裁决老板支付你应得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证明你的工资应得数额和老板扣除你工资的不合理性。
  • 您好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否则单位可以要求您赔偿离职造成的损失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 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 法律分析: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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