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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在南昌,女方户口在南昌,我的户口在杭州,在哪里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2-06 20:3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去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先了解下婚姻纠纷的详细情况。
  • 您好,是什么时候需要起诉离婚呢
  • 你好,在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
  •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 您好;可以 在长期居住地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的
  • 离婚起诉地点主要有以下规定:
    1、一般离婚的起诉地点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2、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起诉地点可以是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到户口所在地,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起诉地点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离婚的起诉地点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若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起诉地点可以是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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