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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给朋友担保了15万元(民间借贷,只有一个欠条),现在朋友还不上款,债主起诉做担保的我和我老婆,已经立案,法院让我年后去法院,说要是不去就强制执行我的财产。这种情况我会被要求还款吗?民间借贷追诉期不是3年吗?为什么过了这么久他起诉我还会立案呢?

抵押担保 2024-02-06 2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担保追诉期限是三年。由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民间借贷担保而产生纠纷的,也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内,所以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民间借贷担保的诉讼期是三年。因为由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因民间借贷担保而产生纠纷的,也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内,所以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请求权的,从债务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担保人还款后的追偿时间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担保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如果超过三年的,对方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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