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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工厂工作了十年,公司愿意给我补缴社保的话,可以补缴的到吗?

社会保险 2024-02-20 1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一般是可以的,具体要跟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确认。
  • 法律分析: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不补缴可以到社保局进行仲裁。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可以补缴,但是办理补缴的话需要办理该项业务的单位交检查和罚款的。所以一般的公司不会办理,因为社保不是在现任公司欠缴的。毕竟社保并没有规定只能在一个参保地缴纳,社保是可以进行转移的。
    参保人员在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之后,可以把之前参保地的社保转移到新的参保地,之后再往在新参保地建立的社保账户里缴费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可以补缴,但是办理补缴的话需要办理该项业务的单位交检查和罚款的。所以一般的公司不会办理,因为社保不是在现任公司欠缴的。毕竟社保并没有规定只能在一个参保地缴纳,社保是可以进行转移的。
    参保人员在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之后,可以把之前参保地的社保转移到新的参保地,之后再往在新参保地建立的社保账户里缴费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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