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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5个月,合同签署工作地在九江,现在公司说这里不经营了要搬到武汉去,我拒绝了。请问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该是多少金额?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11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因搬迁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如果劳动者不同意搬迁,公司应当根据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 **额外补偿**: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还应当考虑搬迁对劳动者的影响,可能会涉及到额外的补偿,比如搬迁费用、重新就业期间的补助等。 4. **赔偿金**: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高于经济补偿金。 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怀孕5个月,公司在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解除合同,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工资标准、工作年限以及公司的具体违法情况来确定。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或者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公司搬迁通知等。
  • 您好,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赔偿以经济补偿标准为基础进行两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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