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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当初起诉男方离婚 男方从2022年10月到2023年11月法院判离婚这期间 没有看过孩子 也没有给过一分抚养费 我们没有要抚养费 孩子也没有两岁 从生下一直是我自己带 法院也没有判男方有探视权 现在男方因为 我和别的宝妈聊天 有时候没钱问她借 但是就给还了 说了一次这个孩子我要我该不该后悔这样的话 然后宝妈给男方说了 男方现在要起诉要抚养权 这个可以当男方要回孩子的证据么

子女抚养 2024-02-20 14: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综合其他证据,光有这个不能作为丧失抚养权标准
  • 您好!您表述的问题 不是很清晰。
  • 离婚期间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先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判决直接抚养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交还孩子,如果是协议离婚直接抚养孩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交还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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