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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兼职了,然后签了劳务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不是正式员工,然后在上班的时候受伤了,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4-02-16 10: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问题我已阅读。 请问社保在哪里缴纳的?法律并未禁止兼职的存在。 签订劳务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看人身属性以及经济属性。 如能认定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可以认定工伤。不能认定,则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与是否是劳务合同无关。 我表达清楚了吗?
  • 兼职受伤也是属于工伤
  • 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受伤,如果具有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出差期间,因工负伤等情形的,算工伤;但如果受伤原因与工作无关或者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则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受伤,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符合法定的情形,算工伤。法定的情形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上下班途中因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受伤也是按照工伤的性质来进行赔偿的。具体而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而且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同时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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