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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绿化带占老百姓确全土地怎么解决

土地纠纷 2024-02-14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应该申请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法律分析:涉及到征收土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由政府机关给予补偿。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建设中与电力设施相遇的,或者电力设施在建设中与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相遇的,双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就迁移、跨越、安全防护措施和补偿等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涉及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涉嫌土地违法的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暂停办理与该违法案件相关的土地审批、登记等手续;
    (五)对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责令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措施。

  • 法律分析: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十九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
    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
    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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