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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卖骑手

消费者维权 2024-02-15 1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外卖的骑手为卖东西的那一方把商品送到指定的地点给买东西的那一方从而来换取相应的一个相应的报酬换,这也就是说骑手是与相关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雇佣关系的。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员工如果在工作时间和第三方的其他人员产生了纠纷和纠纷的,这个责任应该是由该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进行承担。因此,不管这个外卖骑手是在一个什么性质的用人单位进行工作,这个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都应该负担起这个外卖骑手的一个相关的赔偿责任。
    2、外卖骑手如果是在送餐的一个过程里面发生了的主要责任不属于员工本人的事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是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 法律分析:外卖骑手如果在送外卖的期间发生意外的事故的,应该由该外卖骑手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进行申请工伤认定,使得这个外卖骑手可以在受工伤的期间能够享受到一个应有的待遇。
    外卖的骑手为卖东西的那一方把商品送到指定的地点给买东西的那一方从而来换取相应的一个相应的报酬换,这也就是说骑手是与相关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雇佣关系的。
    外卖骑手如果是在送餐的一个过程里面发生了的主要责任不属于员工本人的事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是工伤。送外卖的那个骑手和点餐的人员是没有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外卖骑手如果在送外卖的期间发生意外的事故的,应该由该外卖骑手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进行申请工伤认定,使得这个外卖骑手可以在受工伤的期间能够享受到一个应有的待遇。
    外卖的骑手为卖东西的那一方把商品送到指定的地点给买东西的那一方从而来换取相应的一个相应的报酬换,这也就是说骑手是与相关的用人单位存在着雇佣关系的。
    外卖骑手如果是在送餐的一个过程里面发生了的主要责任不属于员工本人的事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认定为是工伤。送外卖的那个骑手和点餐的人员是没有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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