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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把共同房产过户给男方母亲,离婚时的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2-20 20:5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双方是自愿赠予的吗?可电帮你研究下
  • 共同签字了吗?双方之间是否有协议
  • 您好,这种情况房产不属于夫妻财产。
  • 夫妻离婚后分配房产的办法: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男女双方离婚房产分配原则为: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但若之后一方将该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因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若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离婚后,夫妻的共同房产可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分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子进行分配。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依法不予分配,离婚时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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