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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男友分手了但他一直拿着我的东西不归还我应该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4-02-21 13:4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以不当得利纠纷为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返还的具体数额根据法律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根据描述,男女双方现已解除恋爱关系,对方继续占有您的财产,缺乏相应的基础,构成不当得利,该部分钱款理应返还。另外,男女双方相处过程中,您出于维护、增进感情而赠与对方的其他财产,金额在合理范围内的一般不能要求退还,比如:特殊节日期间的转账红包(520元、1314元等),日常生活的花销等等,一般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财产,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如您需要法律帮助的,欢迎进行电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针对性建议。
  • 可以起诉他。保留证据,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那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维权。
  • 你好,保留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的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其归还原物。
  • 你可以依法起诉他,要求他归还。
  • 你好,如果不归还可以起诉的d
  • 下午好,纠纷金额在多少的呢
  • 你好,自愿赠与不用还的了。
  • 您好 您这边先协商要回的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G
  • 有相关证据可以收集产保存
  •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恋爱中的消费通常属于双方基于自愿进行的,分手后,那女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的,对方有权拒绝。对于恋爱期间互相赠送的礼物属于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在赠与后,该赠与物的所有权即发生了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恋爱期间的消费一般不可以让对方返还。处于恋爱甜蜜期的男女通常消费较大,而且也很少分清谁来支付,一般会以男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支出,一旦出现感情裂痕,闹分手的话。
    情侣间的消费问题也会成为双方争吵的事情,但要明白的是,恋爱期间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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