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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名下有车,户口没在一起,影响低保吗?

其他 2024-02-20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婆名下有车而户口不在一起,通常不会直接影响低保资格。 低保的审核确认主要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其中考虑的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家庭成员拥有的车辆等财产超出了低保标准所规定的限额,那么可能会影响到家庭的低保资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影响低保通常会考虑到多个因素: 户籍独立性: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且各自的财务状况独立核算,一方的财产可能不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低保资格。 共同生活状况:如果夫妻虽然户口不在一起,但实际上是共同生活的,那么他们的财产和收入往往会被合并计算,这时一方拥有的车辆可能会影响整个家庭的低保资格。 地区政策差异:不同地区的低保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具体的影响因素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低保政策来判断。 婚姻状况:如果夫妻未离婚,即使户口不在一起,也有可能被认为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而影响到低保的申请。 综上所述,如果您担心老婆名下有车会影响到您的低保资格,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低保政策和评估标准。同时,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 影响,按规定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一方申请低保必须提供另一方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并且民政部门还要调查审核,所以这样的情况影响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影响,按规定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一方申请低保必须提供另一方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并且民政部门还要调查审核,所以这样的情况影响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不影响,你婆婆本人没有就行。首先,看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两者内容基本相同,可作参考)。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起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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