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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介绍费给找房子,房子一直没找好,费用怎么追回

房屋租赁 2024-02-25 18: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租房过程中,如果你支付了介绍费给找房子的人或机构,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你可能会想要追回这笔费用。然而,是否能够追回这笔费用取决于你与找房子的人或机构之间的协议和约定。 首先,你应该查看你与找房子的人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了解其中关于介绍费的条款和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可以退还介绍费,那么你可以依据协议要求退款。 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退款政策,你可以尝试与找房子的人或机构进行沟通,说明你的情况并要求退款。在沟通时,你可以提出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比如已经花费了很长时间但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或者你认为找房子的人或机构没有履行其职责等。 如果找房子的人或机构不同意退款,你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比如寻求法律援助或向相关机构投诉。但在此之前,你应该确保你已经保存了所有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证明。 总之,要追回租房介绍费,你需要先了解你与找房子的人或机构之间的协议和约定,并尝试与他们进行沟通。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你可以考虑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 具体说清楚。也是可以的。 一般是可以找回的
  • 您好,建议与中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维权
  • 租房纠纷的处理费方式分别有: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看中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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