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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不在厂里做了,公司给我打旷工怎么办

其他 2024-02-21 16:1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已经辞职或者被辞退,公司就不应该再给你打旷工。如果公司给你打了旷工,你可以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撤销旷工记录。如果公司不同意撤销,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投诉或申请仲裁之前,建议你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这个主要看你离职明确了没有,如果已经明确离职,之后 打旷工也没有意义吧
  • 你好,是否足额支付了工资呢
  • 你好目前是没有发工资吗
  •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 工厂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不管你长期还是短期,只要你实际在老板那里打工,而且没整天旷工啥的,就必须付给你工资。
    否则的话,你就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你在那工作的证据),去你所在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记得开录音,因为有些部门并不作为,如果他们不作为,你就接着往上反应。
    如果他们给你解决了,记得向人说声谢谢。
  • 你要真是的你要正式的通过一些方式来解决你的劳动关系的解除,否则你这边就没有经济赔偿会被认为是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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