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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没打卡,然后公司说我旷工五天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8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旷工的天数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一般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旷工十五天或者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纪,单位可以单方面解约且不用补偿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旷工属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旷工当天的工资。如果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忘打下班卡但提供正常劳动的,并不属于旷工。若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的,才算旷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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