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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安置房办理房产证

房屋买卖 2024-02-26 16: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如今,很多人家里拆迁以后,都分配了安置房,有的人都关心房产证的问题,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所有权的问题很麻烦,那么安置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常见的安置房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 首先带着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用到的材料,到当地房管局按照流程办理房产证;
  • 你好,可以去房管局办理i
  •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费用:
    一、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二、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四、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五、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六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
    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当事人要带着身份证,和房屋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资料,亲自到公证处提起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员会核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做笔录,做完公证笔录后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并且还要在协议书上签名确认。
    最后当事人就小只需要等待公证书的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
    4、领取房产证。
    一、安置房的作用包括:
    1、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二、安置房的拆迁条件包括:
    1、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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