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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2月,我在驻马店新蔡县买了一套房子。我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我不想要那个套房了。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房屋买卖 2024-02-22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租赁房屋押金可以退吗
    1、租房押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请求予以返还。交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押金,如果收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押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租赁房屋用途怎么填写
    租赁房屋用途是一定要填写的东西,一般分为住宅、商业、办公、仓库等不同的类型。这些用途都是根据土地使用权来决定的,比如说商业用途,它只是土地使用权是商业的,然后按照商业建设的要求去建设,最后根据检查,判断是商业用房。
    但是承租方可能用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开设别的场所,这也是可以的。具体的房屋用途还包含很多其他的因素,并不只是指这一点。
  • 法律分析:没有合同,有交付押金的转账记录就可以退。可以去消协,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委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是否能够退还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合同当中提到了在房屋租赁到期之前不可以提前退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提前退房,押金是不可以申请退还的;第二种情况:合同当中没有提及到提前退房需要承担的违约金以及其他的一些内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跟房东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五百三十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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