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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驻马店市现在小货车拉货还要不要办营运证 和从业资格证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2 2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问货运管理处
  • 小货车的营运证已经取消了。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可以办理营运证,但是是办理货车的营运证,不允许拉客,载客。 如果是用来拉货,载客等货用运输用途则不可以办理营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五条 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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