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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准备买一套经济适用房,该套经济适用房建筑年代是2010年,房产证是2015年出来的,房主说房产证出来5年以后可以过户,现在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我想问一下满5年以后现在某某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吗?交易的时候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什么的是怎么算的?这个土地出让金由谁来交?

房屋买卖 2024-02-22 2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 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当注意位置、户型等情况,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相关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发生相关合同问题后,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
  • 法律分析:经济适用房过户必须在取得产证5年后过户,无论几次进行买卖交易都需要上缴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第二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享有物权,但尚未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至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请求保护其物权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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