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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工作地在某某,社保公积金也交在某某。员工月初入职,但是公司报社保增员的时候晚了一天,某某社保账户关账了。请问次月补缴的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这些都可以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4-02-23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社保一般可补缴三个月之前的,并需有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和上述材料去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填写补缴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即可补缴。
    法律依据:《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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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一般可补缴三个月之前的,并需有社保缴费记录和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和上述材料去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填写补缴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即可补缴。法律依据:《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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