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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某理发店做头发 那边经过我的同意拍我的照片发型,结果现在在某某的某理发店美团顾客评论上发现我的照片,别人用我的照片在给理发店的某托尼老师好评推荐,我本人并没有在那里做过头发也不认识那个托尼老师,我本人更没有在任何平台发过我的这张照片 对方已经在商业用途上侵犯我的肖像权 我要怎么维权 要怎么要求赔偿和道歉

肖像权 2024-02-24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侵犯肖像权的可以要求侵入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向自己赔礼道歉,如果造成名誉损失的;
    可以要求对方为自己恢复名誉,而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印肖像权受损受到的损失。如果对方不同意上述解决措施的,可以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侵犯肖像权处理如下: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侵权人置之不理的则可以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维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侵犯肖像权的处理方法如下:
    1、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条件,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3、未经同意利用公民肖像做广告,商标、挂历或商品的包装等。如果对方不停止侵犯隐私权,也不进行赔偿的话,可以通过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有营利目的;
    2、实施了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的;
    3、造成了损害后果;
    4、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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