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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个股东一起开了一家餐厅,开了8年了,有3个股东(是餐厅厨房的管理人员)嫌自已股份少,在本市复制了一家与我店一样的店,招牌名字也一样,这属于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 2023-12-11 21:03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就看谁先注册商标、字号等,如果没有注册商标,就不算侵犯之知识产权,另外就是看那三个股东有没有违反您们股东之间签的协议或合同。
  • 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
  • 你好 这个不属于侵犯肖像。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竞业禁止、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 你们有没有签竞业协议,出去开店的人是否是公司高管
  • 这个涉嫌侵权,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你好,如果有相关的证据可能涉嫌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你好,有争议,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侵权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你说的情况,属于侵权的行为
  • 现在啥情况可以协助你处理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判断是否侵权,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看,建议您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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