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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某某市,某某区打工想申请廉租房

房屋租赁 2024-02-24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廉租房要求有哪些
    1、申请廉租房要求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廉租房可以住一辈子吗
    廉租房不可以住一辈子。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其产权归国家和当地政府所有。廉租房以低廉的租金解决部分困难户的暂时性居住,不属于长期居住用房。

  • 一、廉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廉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 申请廉租房要具备的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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