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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干了十七年了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上保险,现在突然被辞退了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4-02-27 09:5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有权向单位主张赔偿金,并投诉要求补缴申报。
  • 您好,不签劳动合同和无故辞退都是违反合同劳动法的
  • 您好,您要咨询劳动的问题吗W?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您的问题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呢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在公司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解决办法如下:
    1、当事人和老板协商解决,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2、当事人如果和老板协商失败,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签劳动合同突然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与本人履约,或者也可以要求单位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给本人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就突然被辞退,如果符合违法辞退的情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双方的约定,或者要求单位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给予本人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可以说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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