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公司在张家港,入职时是属于长期外驻某某,已经入职10年了,在某某定了居,现在因某某业务少,要将我调回总公司,请问这样合理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2-27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 你好,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 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