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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在江苏张家港辞职,公司批准了。现在我在福建工作,那边还有一个月工资不给我发,理由是合同没到期。怎么办?

讨薪 2024-02-27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发薪日期,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合同期工资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如仲裁仍未解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追讨约定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合同到期辞职不发工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解决途径有:
    1、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方式要求支付。
    2、申请仲裁,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3、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劳动仲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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