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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港区安置房买卖可以直接到拆迁办更名吗

房屋买卖 2024-02-27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可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安置房更名的情况。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可以。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如果更名。
    同时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即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 可以。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如果更名。
    同时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即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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