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你个人债务的问题。父亲在张家港给债务人装修房子,未按承诺支付劳务费。债务人在上海嘉定区有一家装修公司。我父亲手里有一张债务人写的借条。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法院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4-02-27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他人对个人债务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债权人需要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对方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要起诉个人债务,需要债务人依法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状副本要按照被告的人数来准备,而准备的证据材料要真实、合法、与案件具有关联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音郭楞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