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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张家港,今年50岁,十月刚开始缴纳社保,请问前几年能不能补缴

其他 2024-02-27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社保可补缴24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可以补缴。社保补缴方式: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个人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补缴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社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保费补缴、趸缴政策的缴费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补缴、趸缴手续。
    法律依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拓展资料:
    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6月前(含)四险还欠业务需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表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涂改无效)。
    二、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流程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1、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单位用户登录入口,使用单位数字证书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单位月报补缴”模块查询单位需补缴月份,
    点击“月报补缴申报确认”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银行缴费单》;
    3、网上申报月报补缴提交成功后,只可以通过当天晚上银行批扣或当天通过网银、银行柜台缴费。
    用人单位可在次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扣款结果,如扣款不成功,可打印“网上申报补缴不成功告知书”。
    方式二:单位通过社保中心柜台办理
    1、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到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手续;
    2、单位在社保系统中打印的还款表上加盖公章;
    3、单位携带还款表或补缴汇总表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三、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只可办理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且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于7月之后发生欠费的月报补缴业务;
    2、办理时间:全月办理(节假日除外);网上申报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日6:00-17:00,遇节假日提前。
    3、6月前(含)四险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打印或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表十),加盖单位公章,不加收滞纳金;
    4、6月前(含)医疗还欠业务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直接到五险财务收款窗口还款即可;
    5、7月后(含)单位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无需填写表格,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6、还欠业务当天办理必须当天缴费,对于当天未缴费成功的补缴明细及汇总,系统自动在晚24:00时予以删除,再次办理,滞纳金重新计算;
    7、每月1-15日可使用支票方式缴费(需携带两张转账支票),全月可刷银联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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