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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我家莱西市居住一年了,我是母亲三女儿,最小的一个,母亲的其余那两个女儿,没有问候电话,更没有赡养补助,只有父亲给予母亲很少的生活费,父亲有退休金,自个人在老家栖霞,租住房屋居住,还要雇保姆照顾他,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我的那两个姐姐掏赡养费那吗?

赡养 2024-02-27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三个人共同协商来如何赡养,经父母同意,子女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父母的意愿。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老人应子女不赡养起诉法院的,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赡养费给付产生纠纷的,如果有多名子女承担赡养责任,老人可以只起诉部分子女,但不能要求部分子女支付全部赡养费,只能主张部分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可以起诉请求支付赡养费。法律规定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即是对此传统道德的宣扬与促进。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并非法律的终极目的,婚姻法、老年人保障法如此规定,无非是督促子女在物质以及情感上给予父母更多的关心、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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