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 结婚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下花了8万块钱,现在离婚,女方能不能要回男方花的钱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2-28 10:0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你所述,要回来的可能性很小。一是是在婚续期间开支的,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有一定的支配权。二是他可以说出很多理由支出,很不好明辨。当然,他如果是购置相应财产,自然有你的份额。
  • 结婚后花的钱离婚了不需要还。 婚后男方给女方用的钱在离婚时一般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夫妻双方明确约定需要返还的除外。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可以起诉追回女方的一半,详细沟通
  •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阿
  • 具体看这笔钱的用途是什么
  • 有证据吗,具体了解下情况
  • 你好,现在是什么状况呢
  • 法律分析:返还钱要符合以下情形才可以: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方转账给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要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男方转给女方的钱数额交大,且有彩礼性质。是否应当返还就应当参照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男方因给付钱款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女方起诉离婚时,钱款是能够要回来的。
    第二种情况是,男方转给女方的钱,虽然数额巨大,但是由特殊意义,比如5200,1314等等,是赠与性质的。就不能返还了,因为赠与一旦交付就不能要求返还了。
  • 在结婚期间夫妻共同花费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离婚之后不能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