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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做了4天离职有工资吗

讨薪 2024-03-09 14:4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的,即使你只工作了几天就离职,你仍然有权获得你在这几天工作期间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你的雇主拒绝支付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支付你的工资。
  • 您好,您看是您自离还是走的正常离职手续。
  • 您好,有的工资的,可以跟工厂提出。
  • 依据劳动合同法,应该支付工资。
  • 员工出勤一天就要给一天的工资
  • 下午好,当然是会有工资的
  • 做了4天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做了4天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将依法支付四天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做了4天辞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是有工资的,按照具体工作天数来定的,如果不支付,可以直接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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