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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肥东县城,小区地下停车库属于人防工程,现通知180一月车位费,请问合理吗

小区物权 2024-02-29 0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车库所有权归属有: 1、开发商在建设小区车库时将其成本和面积计算分摊到小区的建设成本和销售面积中,则该部分产权属于业主所有。 2、若小区车库本属于人防工程,只是被开发商用来作为车库的,则该部分产权属于所在地人防办所有。 3、开发商在建设小区车库时没有将其成本和面积计算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则该部分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可以开发商约定权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你好,车位要看位置和产权规划。比如一般地下车位的话,除了特设的地下人防车位,能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停车位就看是否占用业主用地,占用的话就是业主所有的,反之就是开发商的。
  • 你好,看地点确定的,比如一般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车库占用公摊面积的,就是全体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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