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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不给赔偿 安排培训拿最低工资 这种情况 孕妇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3-02 13: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面对公司搬迁不给赔偿并安排培训拿最低工资的情况,作为孕妇,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权益:首先,了解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权益。孕妇在怀孕期间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确保您清楚自己的权益,以便与公司进行协商。 与公司协商: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进行协商,表达您的担忧和需求。您可以提出自己对搬迁和工资调整的看法,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表达。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了解您在这种情况下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您的权益,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提交投诉: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提交投诉。在投诉过程中,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相关机构能够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这些机构将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寻求其他就业机会:如果以上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就业机会。在寻找新工作时,注意选择符合您需求的公司和职位,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搬迁时,是在哺乳期内的,赔偿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确定:如果搬迁至市外,员工自己选择不去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不会因为哺乳期而额外多付补偿金。如果市内搬迁则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要搬迁,只要女职工还在单位继续工作,单位会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计划生育险,由单位按职工人数缴纳,个人不交纳生育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公司搬迁孕妇不去的,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搬离了现在所在城市的,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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