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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审减率,国家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

招标投标 2024-02-29 13: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按合同内容规定。审减额在5%以内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付费,审减额超过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审减额的5%付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按合同内容规定。审减额在5%以内的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付费,审减额超过5%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审减额的5%付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工程审价的法律涵义是: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监督。工程造价和单价应约定在施工合同中,审计人员应按照施工合同,现场勘察情况,实际工程量和工程单价情况等合理进行审查。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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