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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高烧不退 被查出菌血症 可以投诉医院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02 13: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菌血症是指细菌通过各种途径侵入血液循环,并在血液中生长繁殖,产生毒素而引起的全身性感染,属于剖宫产手术的并发症之一。 如果医院在剖宫产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出现菌血症,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院投诉,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患者或其家属也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医院进行调查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投诉医院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建议患者或其家属在投诉前先与医院进行沟通,了解医院的处理意见,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据。
  • 可以先到卫健委反映,看医调委能调解不。也可以先找熟知的其他医院的医生咨询,看下病历,看医院是否有重大过错。如有,也可封存病历,走诉讼程序
  • 是的 可以的 建议积极诉讼 一般是可以的
  • 医院投诉方式主要包括:
    1、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
    2、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
    3、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4、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您好,建议向卫生局投诉
  • 您好,可以找医院医务科或者医保办投诉,讲清事情原委,由医院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这个方式比较直接。不行再找卫生局和医保局。另外,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帮助,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进一步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患者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含投诉管理专(兼)职人员,下同),不得推诿、搪塞。
    第二十五条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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