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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公司冒用我的手机号,导致我在三年内陆续收到各种骚扰电话和短信,已向工商局投诉过但仍然接到骚扰电话,可以起诉对方吗

侵权赔偿 2024-03-01 1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 报警处理
  • 一直被电话骚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电话商业推广涉及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电话骚扰,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2、通过电话骚扰可能涉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应当收集并记录对方的电话号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3、对于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电话骚扰,特别是电信、金融、医疗、教育、物业、物流、交付等单位工作人员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让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遇到骚扰电话和短信,也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不良和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工信部为了专门举报骚扰电话、垃圾短信推出一个网站,可以通过百度搜索直接找到该网站的首页,打开后分别填写【基本举报情况】就是你自己受到骚扰的信息和要举报的情况信息等等,然后再填写【举报人联系信息】主要是填写你自己的联系方式,填写完成后,提交会有专人进行审核,然后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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