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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一个店面还有40天到期,接时没有签合同,但跟房东讲过,房东也同意,我跟房东也没签合同,现在做完一个月不想租了,我需要付违约金吗?

房屋租赁 2024-03-01 2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应当向房东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给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一般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房屋租赁中房东违约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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