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过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然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过去的社保缴纳问题,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补缴社保有一定的时效限制,通常是从欠缴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可能就不能强制要求补缴了。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依然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社会保险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