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签约了一个公司就是包装公司就是说会给我借资源什么东西他要求我交钱但是我交了两个月1600块钱的资源费用推广费等等资源了然后呢因为家里出现重大变故要求当天出结果第二天回复我说要吃回扣孕当天去拍照了然后呢化妆的钱是自己出的出了一百五十块钱,但是他跟我说公司要吃60%的回扣也就是640块钱。当天选乘月交钱之后当天晚上决定了然后呢第二天他才回复我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24 23: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某些文字好像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哦、吃什么回扣啊?
  • 您好,请具体描述一下您的问题,便于律师分析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不合理费用
  • 您好,您这边可以投诉的呢
  •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你好,建议及时协商
  • 法律分析:法与对方进行协商的阶段,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留存证据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建议您委托律师出面帮助您解决,律师可以帮助您与对方进行谈判,若谈判不成功您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 二十八条 将第五十条改为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修改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项修改为:“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第四项修改为:“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第六项修改为:“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第八项改为第九项,修改为:“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