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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公司本月卖给另外一个老板经营了,我不想替新老板工作,可以向原老板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05 22:0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与原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吗?您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公司按约履行。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只是股权转让而已,不可以的
  • 首先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并不是和老板签订,老板的更替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变更劳动关系。
    其次,如果公司或者老板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员工,则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再者,公司降工资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公司的行为侵犯到您的权益,可以准备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公司被卖,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1、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首先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和公司签订的,并不是和老板签订,老板的更替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变更劳动关系。
    其次,如果公司或者老板要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员工,则要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再者,公司降工资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如果公司的行为侵犯到您的权益,可以准备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 您不能向原老板要求补偿。因为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或法人代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意味着,尽管公司卖给了另一个老板,但您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您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除非您和新老板协商一致解除了合同。 如果您单方面拒绝替新老板工作,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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