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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后可以申请房子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08 12: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割,你的问题讲得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离婚三年后分割?你方便时可以来电咨询,给你详细解答。
  • 你好,离婚以后是可以起诉财产分割的
  • 离婚时分割房屋的办法:
    1、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3、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产权由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产权归登记一方名下,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办法如下:
    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2、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使用,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三年后仍然可以申请房子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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