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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个月跟你朋友去租房,我交的钱,但是以他的身份证签的合同,这个月我跟他分手了,他回来搞坏租房里面的东西,赔偿是算谁的

房屋租赁 2024-03-06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造成房屋损失的,一般由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律平等的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当墙面发生实质损害所有人利益,可以考虑协商调解等行为对其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租客正常使用的物品损坏了谁赔偿,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正常使用出现消耗的,由房东承担责任;
    2、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证实合租关系,起诉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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