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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将房产抵押给我需要什么手续

抵押担保 2024-03-08 07: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去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 房产抵押给个人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
    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
    房产证可以由你持有。
    4、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
    又:房产证原件给他,没有你的授权,他是无法拿房产证原件去再次抵押的。
    他持有房产证原件,抵押不能生效,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抵押才能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房屋抵押给个人需要下列手续:先由当事人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然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依法予以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私人房产抵押给私人需要下列手续:先订立书面的房产抵押合同;然后向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提交有关的申请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发给抵押人《房屋他项权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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