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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做了15年,现在厂名义上讲搬厂(放假1-6个月),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1 15:2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单位放假期间,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 你好,保存放假1-6个月的证据,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请问公司搬迁地址是否跨市?
  • 你好根据你说的是可以有赔偿的
  •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的
  • 这边有没有签劳动合同?2
  • 你好,一般是有一定的赔偿的
  • 您 好,有没有到退休 年龄
  • 您好,搬厂从哪里搬到哪里呢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厂搬迁员工赔偿明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工厂方面是应该给你赔偿的,根据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工厂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劳动法搬厂赔偿标准是: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算一年,补一个月的赔偿金,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另外,公司搬迁,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公司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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